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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章 移风易俗


程不识话音落下,原本还神色各异,甚至有些嬉皮笑脸的各部头人,只不约而同的面色一肃。

    不眨眼的功夫,各部头人面上,便已是写满了郑重。

    相较于更为稳定的华夏农耕文明,相对更不稳定的草原游牧文明,显然具备更高频率的相互兼并,也更了解兼并、吞并其他部族的关键。

    用草原上,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来说,便是:想要让一个部族完全臣服,就要杀死他们的男人,玩弄他们的女人,放逐他们的老者,鞭挞他们的孩子。

    等这个部族的男人死完了,女人都怀上了新主宰的子女,老者也都疲于生计而无力贡献智慧,孩子则都成为奴隶而无法具备勇气;

    那这个部族,就不复存在了,也就算是被兼并、吞并了。

    当然,这是一种相当极端的说法。

    通常情况下,除非是两个有深仇大恨的部族,通过一场惨烈的战斗,得出一个一方惨败、一方惨胜的结果,胜利一方才有可能采取如此极端的措施。

    大多数情况下,游牧部族之间的暴力兼并,甚至是非暴力的、由弱小一方主动提出的兼并,对于部众而言,其实是能勉强算作‘温和’的。

    男人们,并非是必须要和车轮比身高,高过车轮就非死不可。

    只要有本事,就完全可以成为大人物的护卫,或是地位相对低于部族勇士的辅兵。

    就算没本事,也能在献出大半财富、牧畜之后,保留牧民的身份,而不是直接沦为奴隶。

    女人们,也并非全都会被掳掠、奸淫。

    除了极个别姿色过于好看的,会得到一夜夫妻,甚至百夜夫妻的邀请,其他的女人,也多半会保留自主择偶权。

    和原先,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追随丈夫一样——部族被和平兼并后,被兼并部族的女人们,也同样可以按照草原上的规矩,依附自己满意的强者。

    原先的丈夫不会横加阻拦,新丈夫也大概率不会拒绝。

    至于老者、孩子——老人被驱逐、放弃,丢出部族自生自灭,在草原上早就是常态了。

    就像在汉人地界,老人会得到无条件尊敬一样;

    在草原,老人就是会被无条件放逐。

    这是动物的原始群体本能,让年迈、弱小的个体做出牺牲自己、为种群做贡献的决策。

    也算是种群本身为了延续,而放弃年迈个体。

    这没什么好说的。

    ——别说你是个被兼并、被征服部族的老登了;

    ——就连咱们部族自己的老登,甚至是贵族老爷们的父兄长辈,只要年纪够大,就都是要放逐草原自生自灭的。

    你也是游牧之民,这一点,不需要我跟你多解释吧?

    至于孩子,情况就稍微复杂一点了。

    有些部族看中人口,所以会将被兼并部族的孩子们吸收。

    有些部族希望得到更多奴隶,则会将被兼并部族的孩子,从小就当做忠奴来培养。

    还有些部族,注重部族血脉的纯洁,便可能会将这些孩子,当做奴隶卖给其他补助,好换一些牛羊牧畜回来。

    也有些部族,单纯希望战斗力得到提高,所以会将这些孩子集中起来,从小磨炼战斗技艺,并最终成长为直属于部族头人的武装力量。

    对于被兼并部族的部众,兼并方的处理方式五花八门。

    兼并后,对被兼并部族的‘消化’方式,那也是各有各的门道,各有各的说法。

    但有一点,却是在整个草原上,都得到公认的一致特征。

    ——兼并一方,与被兼并一方最本质的区别,便是在两个部族因种种原因合并之后,兼并方的一切都将得以保留。

    包括信仰,以及规则、制度。

    反之,被兼并方的一切,都将被取代。

    被兼并方,需要遵守兼并方的规则、制度,甚至是信仰!

    比如去年秋天,休屠泽的休屠部,被混邪部突袭、屠灭。

    如果当时,混邪部并没有‘斩草除根’,而是决定让休屠部臣服,那休屠部的部众,就会被并入混邪部。

    在混邪部内部,这些臣服的休屠人,会被称为:休屠奴。

    往后,他们需要遵守混邪人的习俗,遵守混邪部的所有规则、制度,并且还要信仰混邪部所信仰的神明。

    而此刻,程不识看似云淡风轻的一句‘约法三章’,落在各部头人的耳朵里,却分明是河套各部作为被兼并者,需要从此遵守汉人规则的意思。

    虽然实际上,河套确实是被汉家所掌控,严格意义上来讲,河套各部,也确实是已经被汉人所兼并。

    但毕竟不是游牧部族之间的兼并,而是华夏农耕文明,兼并草原游牧文明。

    一时间,各部头人面面相觑,本能的就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愣是哼哼唧唧半天,又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这三条在汉人地界耳熟能详,妇孺皆知的‘约法三章’,各部头人自也不是全然不知。

    真要说着三条公约本身,其实是没什么问题的。

    在草原,游牧之民虽然奉行最为原始的丛林法则,提倡弱肉强食,但也并非是一群全然没有秩序、规则的野兽。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游牧民族也已经逐渐生出了‘构建秩序’的意识。

    比如千百年前,游牧之民的生存之道,仍旧与狼群一般无二。

    ——最强者成为‘狼王’,也就是领导者,具备对所有雄性成员的指挥权,甚至是生杀大权,以及对所有女性成员的无条件交配权。

    同时,作为领导者,部族头人天然肩负整个部族的生存责任,需要带领部族寻找到足够的食物,并规避风险、提高生存概率。

    在部族内部,所有雄性成员都具备对头人的挑战资格,挑战必须是1v1真男人大战。

    头人不能让护卫出手、护卫也不会出手;挑战者不能群殴,群殴获胜也不会被认可为新的头人。

    便是在这般最为原始的兽群秩序下,游牧之民一点点发展出了文明的雏形。

    而这一过程的标志性转折,便是秩序的建立。

    比如女性,从最开始,必须无条件接受头人的交配要求,且不得与非头人的其他部众交配,变成了相对更为先进的一夫多妻——或者说是相对稳定、开放的配对。

    比如男性,从最初单纯的依附部族,并随时准备捅头人一刀,以取而代之,也逐渐衍生出了较为文明的:主仆忠诚,亲缘血脉,亲友情谊等高级情感。

    发展到如今,作为草原共主的匈奴单于,虽然理论上还是要接受任何一个人的挑战,但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与单于进行1v1真男人大战的。

    绝大多数情况下,挑战者会通过发动政变的方式,来试图颠覆单于,又或是部族头人的统治。

    而单于、部族头人等‘狼王’们,也不会傻傻的等着何人1v1,而是会通过贴身防备力量,来预防可能发生的政变。

    而且,对于单于、部族头人等‘最强者’的判定标准,也早已不再是单纯的武力值。

    就拿如今的单于之位来说:首先,你得是挛鞮氏王族,才具备角逐单于之位的资格。

    这是硬性准入条件、门槛。

    达不到这个门槛,你哪怕是整个草原公认的最强者,也没资格去角逐单于之位。

    要想成为单于,你无法,也不可能通过挑战单于,和单于单挑的方式得偿所愿。

    而是只能颠覆匈奴人对草原的统治、颠覆匈奴单于庭,将‘非挛鞮氏王族不可为单于’的秩序颠覆。

    即便你具备挛鞮氏王族的身份,具备了角逐单于之位的血脉,也依旧不是能打就行。

    你得相当能打,而且得有明显强于其他竞争者的智慧。

    此外,自冒顿单于至今这几十年,匈奴单于之位的角逐资格,也已经从原先宽泛的‘挛鞮氏王族皆可’,逐步收紧为:非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不可。

    所以,作为挛鞮氏王族的你,要想成为匈奴单于,首先要取代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四人当中的一个,成为匈奴‘四储’之一。

    这其中,左贤王早已默认为单于最出色的子嗣,仍旧有更进一步、更精确的血脉身份门槛。

    右贤王,要么是当代单于最出色的手足兄弟,要么是上一代单于最出色的兄弟的后代。

    如果你即不是当代单于的儿子,也不是当代单于的手足兄弟,或上一代右贤王的儿子,那你能竞争的,其实只有左、右谷蠡王的位置。

    然后,你还要在单于死去后,与四储当中的其余三位竞争。

    说是竞争,其实也还是顺位排序。

    有第一顺位的储君左贤王,那就轮不到右贤王做单于。

    除非右贤王能发动政变、兵败,将左贤王直接铲除。

    如果右贤王真有这个能力、左贤王真的菜到搞不过右贤王,那也是活该被抢走大位。

    左、右贤王但凡有一人尚在,那就怎都轮不到次一级的左右谷蠡王。

    而左右谷蠡王,本身就是匈奴八柱之一,虽同为上四柱,即四储之一,但本身也同样是左、右贤王下辖的左、右四柱成员。

    作为左右谷蠡王,你很难在单于在世时,对左、右贤王保持忠诚的同时,具备在单于死去后,与左、右贤王争夺大位的能力。

    故而,左右谷蠡王的存在,其实就是个保险锁。

    为的,是在左、右贤王均出了问题,均无法继承单于大位时,能够递补继承大位,确保大位不落入外人之手的预防措施。

    到这一步,其实也就不难发现:匈奴单于之位,理论上仍是狼群式的‘有武德者居之’,但实际上,挑战者的范围,也早已经在挛鞮氏王族内部划定好范围。

    按照这个趋势,再过百十年,匈奴单于之位,也多半要演化为华夏文明那般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嫡长子继承制。

    至少,也是在子嗣范围内‘立之以贤’的世袭制。

    从以上种种就不难发现:如今的草原游牧文明,虽然较华夏农耕文明还落后许多,却也逐渐走在发展、进步的道路之上。

    而且由于卧榻之侧,有华夏这个高级文明言传身教,使得草原游牧文明的发展进程,也算不上有多慢。

    在这样的背景下,让一片地区的游牧之民,遵守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的基础法律条令,构建起最基本的稳定社会秩序,其实算不得多么骇人听闻的事。

    ——游牧之民,也是人。

    再怎么被汉家贬斥为‘蛮夷也’,也终归是直立行走的人。

    人类,天生就是社会度极高的群居生物。

    而社会度高,自然就意味着对秩序——尤其是相对稳定的秩序,有着源自灵魂深处的向往。

    因为在一个群体、种群内部,强者总是少数,弱者总是多数。

    以强者为尊,一切以强者为主的秩序,不符合占据大多数的弱者利益。

    所以,一套稳定的秩序,必然遵循以强者为领导者,并尽可能照顾到弱者的原则。

    那一套秩序,如何最大限度的照顾弱者、保护弱者?

    答案是:不允许强者肆无忌惮,仅凭个人喜好,便决定弱者的生死。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河套各部的‘新汉人’们,对于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三条法令,是有相当高的接受度的。

    因为有了这三条法令,贵族们就不能无缘无故打人,甚至杀人泄愤;

    也不能因为喜欢,就把牧民、部众的财富抢走,占为己有。

    强者仍旧占据主导地位,但弱者却也能得到保护,人身安全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对于河套地区而言,这并非坏事。

    但作为贵族,各部头人心里却清楚:汉太祖高皇帝先入咸阳,约法三章,于是关中人心大定。

    时至今日,短短五十年的时间,曾经的虎狼之秦大本营,已然成为汉家最坚实的大本营、基本盘:关中!

    现在,汉人又要在河套,搞这约法三章了;

    肉眼可见的未来,还要在河西搞……

    “真要是搞成,那几十年后,河套,又何须我等部族头人?”

    “怕是河套、河西,也都要成为汉人的又一个‘关中’了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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