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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包衣族


南京。

    聂宇已经接到广州府回信,澳门的葡萄牙人妥协了。

    《汉葡澳门条约》签订,大汉收回澳门所有权利,但没有驱逐澳门的土生葡人。

    大汉虽然已经正式开海,广州港的地位会迅速上升,但不代表澳门港就立刻没用了。

    开海的前期,澳门港肯定还会作为广州新港的联通港口,分流一部分广州港的海外贸易货船。

    就算到了现代,澳门都依旧还有着两三万的土生葡人,他们拥有中国国籍,属于法律上的中国人,而且会说粤语、葡语和帕特瓦语(澳门土生葡人特有方言)。

    “澳门拿下,之后就是琼州府和南澳岛了。”聂宇放下广州发来的回信奏章,看着身后墙上那副大汉疆域势力图说道。

    琼州府暂时还属于伪清控制,这里与台湾府不太一样,虽然都是外海的大岛州府,但琼州府开发时间更早,汉民人口也更多。

    福建的台湾府,汉民人口到现在也不到百万,而且没有完全开发,还有许多没有归化的野人生番,而琼州府的汉民人口起码有几百万。

    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在于台湾府确实是孤悬海外,哪怕伪清中后期放开了对台湾府的移民限制,一般人要想前去台湾还是不太容易。

    琼州府则不同,这里跟大陆有着一点联系,虽然还是要坐船,但距离非常近,没有远渡重洋那么危险。

    拿下琼州府,大汉这边已有定策,先封锁琼州府四方海路,接着派船上岛传檄劝降。

    愿意降的话最好,不降也没有关系,正好蔡牵调到广东的梁勇部海师,可以运送汉军兵力上岛打仗。

    南澳岛跟琼州府又不一样,这里是伪清设置在闽粤之间的海防重镇。

    地理区划上受广东省管辖,军事隶属上则受到福建水师提督节制,是伪清唯一跨省双管的总兵。

    福建已经被汉军封锁了,陆地上层层设卡,食盐、粮食全部禁运。海路上蔡牵的舰队天天跑出来晃悠,他也不跟福建水师正面对抗,专门在外海驱赶外面来福建的船只,也阻拦袭击福建的船只出去。

    福建水师提督李南馨倒是个敢打的,但他年纪实在太大,几次想出海找蔡牵打仗,疲民伤财不说,压根抓不住蔡牵,反而一来二去给自己弄病倒了。

    眼看李南馨这个唯一能打的水师提督都病倒,闽浙总督觉罗长麟彻底不敢打仗了,只能收缩防线,不许水师主动出击。

    说实话,就现在这局面,福建被汉军拿下也只是时间问题,觉罗长麟很想投降,但他是真不敢降啊!

    他可是听说了杭州满城的下场,只要大于十岁的旗人男子,都被咔嚓做成了京观,旗女则全部强制婚配给了汉人做妾,幸存的旗人孩童也被送去济养院抚养。

    而且,统一都改了汉名汉姓,不准再使用满文满语,也不许再自称旗人或满人。

    没有赶尽杀绝,但比赶尽杀绝还恐怖,因为这是在民族上彻底泯灭了旗人和满人。

    闽浙总督觉罗长麟龟缩福建内地,不敢出海打仗,就连外海防线的台湾府都被半放弃,福建已经基本没有什么指望。

    闽粤双管的南澳总兵沈烜,这家伙目前没有明确倾向,他是浙江归安人,浙江全省早就被大汉拿下。要是伪清还能控制广东、福建,他肯定得被革职赋闲。

    但现在粤东已经被汉军拿下,潮州府正在被朱五大军攻略。福建暂时无事,可水陆封死,总督觉罗长麟龟缩不出,失陷也只是时间问题。

    所以,这位沈总兵没有立刻投降,而是优先把兵力聚集在了南澳岛,就这么静待时局演化。

    人话,谁先来南澳岛,他就投谁。

    聂宇放下广东回奏,随手朱批:“阅。以民为本,不必过急。”

    汉军拿下广东全境没什么问题,就怕军队和官员急于立功,给百姓留下大汉苛政的负面印象。

    批过的奏章放到一边,接着随机抽出下一本。

    打开一看,还是新设部门大理寺呈上,快速略过一遍顿觉表情古怪。

    奏章一共说了两件案子。

    第一件,先是杭州的某家小饭馆,里面几个普通食客正在吃饭吹牛,不知怎么的,就扯到了已经被推倒的满城。然后邻桌的一个醉酒食客,听到他们在说满城,就说他们说的都不对,全是在瞎编。

    那桌吹牛食客气的不行,问这厮是不是在找事,怎么知道他们是在瞎编?

    醉酒这人就说自己就是满人,能不知道满城什么情况?

    再之后,他就被举报了。

    钱塘县令高度重视,当即抓人调查,要真是旗人,这可就是大案,说明当初杭州砍脑袋筑京观有漏网之鱼,这漏网之鱼还堂而皇之在杭州城里待着没走。

    只可惜,钱塘县令奔着办大案的心态,折腾一圈才发现,醉酒那厮就不是满人,也不是旗人,只是过去的杭州满城一家旗奴,或者说包衣奴才。

    本来,案子到这里应该就结束了。

    钱塘县令虽然有些不忿可惜,但也没冒着风险去杀良冒功,打了十五大板就放人了。

    毕竟,这也算是扰乱城中秩序,还乱说自己是满人,本身就有嫌疑过错。

    但打完了板子,人刚放出去,突然就跑出来好些当初满城夷平后,得以释放的旗奴。

    这些因为汉军到来,才恢复民籍的旗奴,居然联名跟县衙请愿,请求恢复他们之前的身份。

    什么身份?

    当然是包衣奴才了。

    好家伙,这波操作给钱塘县令都整懵了,他本来想动用官府力量驱赶,可无奈请愿的“奴才”们太多,多的连县衙都有些招架不住。

    钱塘县令难以独自解决,只能上报给杭州知府,杭州知府得到消息后,脑子也是嗡嗡的。

    消息就这么逐级往上报,一直报到了浙江布政使手上。

    浙江现在没有巡抚,只有一个布政使,由衡州知府赵志杰擢升提拔,这家伙作为大汉的老班底,资历上肯定是够了。

    之前虽然只是衡州知府,但因为浙江伪清地方官僚系统已经烂完了,只是戒**就放掉了近半的官员,官员数量严重空缺,布政使、按察使一个都没剩下。

    聂宇索性从湖广老班底里提拔,赵志杰算是这里头背景干净,没有牵扯到当年的联名请愿事件。做事也一直勤勤恳恳,政绩不能说斐然,却也从未出过差错。

    没有差错,已经非常难得,赵志杰离任,百姓甚至自发按照惯例送出了万民伞。

    浙江布政使赵志杰,接到钱塘县这桩离谱的案子,没有草率对待,而是将其作为引申的第二案,直接上奏给了南京中枢。

    刑部的态度,认为绝对不能答应,大汉已经没有奴籍,怎么能还有奴才?应当立即驱赶联名请愿的无知“百姓”,再对他们当中的串联者进行罚银、罚田等处置法子。

    大理寺则认为,这些想要变回奴才的“百姓”,已经不能算是百姓。大汉给了他们第二次做人的机会,他们不珍惜,反而还要继续做奴才,那就应该重拳出击,所有请愿“百姓”统统流放矿山、荒野,让他们去采矿垦荒。

    现在不是太平盛世,而是争霸天下的乱世,不能因为大汉的皇帝、朝廷体恤爱民,就忘了外部还在打仗。

    乱世要用重典,宽仁大度那是盛世才该有的气象。

    总结,刑部比较保守,主张轻拿轻放,法不责众,大理寺则更为激进,认为应当严刑峻法,法就要责众。

    刑部、大理寺意见相悖,大理寺奏到了他这里。

    聂宇看完大理寺报奏,想了想又招来刑部尚书戴毅和大理寺卿田明,问及二人道:“你们两个在奏章上吵成这样,不惜把这事闹到朕这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区区一群想做奴才的贱骨头,自然不可能真让两大司法系统的实权主官打笔头仗,还闹到了御前。

    这俩的真实目的,还是在争夺新朝司法系统上的主权。

    大理寺和刑部,理论上是平级的。

    但刑部到底是大汉最初设立的机构,皇帝还没有称王之前,就已经有刑部这套班子在了。大理寺却只是新朝始建,跟着一起从刑部划分出来的机构,分走了刑部的权力不说,还分走了刑部不少官员。

    现在的大理寺卿田明,都是过去的刑部左侍郎升迁提拔。

    这让戴毅怎么能忍?

    就算戴毅能忍,他麾下的刑部一下子失去这么多实权,肯定不能什么都不做。

    与大理寺在小案子上打笔头仗,不影响实际的朝局,既能对下服众,也能让皇帝知道大理寺和刑部的隔阂,没有什么藕断丝连、相互勾结。

    聂宇当然看得出来,索性将二人叫过来象征性斥责一番:“朕知道此案难审,但一件不大的案子,刑部、大理寺的结果完全相悖,那就有些太过了。便如昔年北宋王文公与司马子的阿云案,此案也是反覆论难,久之不决。朕不希望我大汉新朝,本应蒸蒸日上,却也出现类似此案情况发生!”

    “臣遵旨!”

    戴毅、田明二人,听着皇帝斥责,额头都是冒出冷汗,连忙齐声应道。

    他们都听出皇帝什么意思,无非就是竞争没有问题,可不能把竞争带到了实际工作上。

    没办法,这北宋的“阿云案”实在太出名了,甚至到了留名青史的地步。

    “阿云案”的具体经过非常简单,就是一个13岁乡村少女阿云,母亲病死后被叔叔嫁给村里的老光棍,换取几斗米的粮食,阿云不愿意,冲动之下深夜持刀进去想杀人,但惊慌之下只砍了老光棍一根手指。

    用现代逻辑,这算杀人未遂,情节不算太恶劣。

    因为少女阿云是被叔叔强迫逼嫁,可审案县令认为这是“谋杀亲夫”,谋杀亲夫要论罪处死,案子在县里定性后送到府里,刚好当时的邓州知府许遵刚正不阿、熟悉律法。

    许遵认为按照律法,阿云还在服丧,不能嫁人,就不能算谋杀亲夫,可以判罚,但不能论死。

    这算严格执行律法,有理有据,可案子上报到朝廷,大理寺给出异议,认为不仅是谋杀亲夫,还是服丧结婚,罪加一等。

    案子又从大理寺下放邓州,这位许知府也是来了脾气,接着顶回去,认为阿云自首,按大宋律法应该减刑免死。

    然后,案子接着上报,大理寺继续维持原判。

    许知府这下按理说是没辙了,两次维持原判,他也没理由继续往回顶,可刚好这时候,他高升了,还升到了大理寺卿。

    于是乎,他成了大理寺的最高官员,直接就把案子再度打了回去,驳回了之前大理寺的叛军。

    御史闻听此案,弹劾许遵“枉法”。

    案子到了这里,一切都已经不重要,因为案子审不出结果,大理寺和御史吵起来,按照规矩要下放给翰林学士们讨论。

    翰林学士中,两位大佬王安石和司马光,为了此案同样吵得不可开交。

    王安石力挺许遵,认为从轻发落,司马光坚持应该处死阿云。

    案子吵了数年,吵得宋神宗都烦的不行,特意下旨特赦阿云。结果遭到司马光、王安石的联合反对,司马光认为皇帝藐视律法,王安石认为皇帝大题小作,容易把此案变成特例。

    之后……

    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得势,阿云从轻发落,得以活着出去,还嫁人生子。

    王安石变法失败,司马光重新掌权上台,马上把已经有儿女的阿云抓出来,论罪处死。

    聂宇特地把二人招来,又说明了“阿云案”,这意思已经相当直白,就是不希望竞争扩大到工作上面。

    眼看二人都表示明白,聂宇这才放心,接着又说起奏章上的案子处理:“杭州奴才案与阿云案自不可比,若要论起来也简单,刑部认为应当罚银,大理寺认为应当流放。既如此,那就干脆一起并罚了吧!”

    戴毅、田明二人闻言,全都有些迷惑,什么叫一起并罚?

    聂宇继续说道:“这些贱骨头们既然那么想做奴才,那朕就给他们这个恩典,让户部立刻给他们重新登记造册,不用再以汉人给他们造户籍了,就给他们登记为奴才、包衣奴才吧!”

    “朕就特许加恩,在汉、瑶、苗三族之外,另设一支包衣族,全称就叫包衣奴才。凡是包衣奴才,允许读书,但不得参与科举,不得享受新政减税,所耕作之田,还要另外加税两成。”

    “还有,包衣奴才们,他们的后代也遵循此例,要想免除包衣奴才身份,必须与汉族通婚,持续三代以后,才能做回汉人。但若是包衣奴才的女儿,两代以内与汉人通婚,就能做回汉人。”

    “当然,朕也可以额外加恩,他们不想做回汉人,也可以一直做包衣。包衣除了田地加税,还要自带干粮,无偿且必须承担官府的所有徭役。”

    好家伙,这么几条政策下来,给戴毅和田明都惊呆了。

    皇帝这是真的够狠啊!

    看似没有杀人,也没有罚银子,甚至没有流放抓人,但这些政策实施下去,简直比杀了这些人还狠。

    可以想象,只要这些政策推行下去,这些想做奴才的贱骨头,压根不可能忍得下去。

    不止是加税服徭役那么简单,还要被人戳脊梁骨,而且这几套政策组合拳打下来,等于把他们变成跟旗女、满女相同的待遇。

    旗女、满女还能嫁给汉人,来洗清血脉,可他们这些包衣奴才,除了内部通婚,男子几乎不可能娶到老婆。

    娶不到汉人老婆,血脉就一直洗不干净。

    再加上包衣奴才的女儿,两代就能洗干净血脉。

    这是逼着包衣们只生女儿,让包衣奴才们断子绝孙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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