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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章 罪在当代,功在千秋?


很快,河套地区便刮起了一股新制的风。

    几乎是一夜之间,河套大地,便冒出来了足足四十多个县,均以部族名称为县名。

    一如百十年前降汉的楼烦部,以及如今汉室代北地区的楼烦县。

    对于这一变化,河套民众都感到十分新奇。

    尤其是当自己的部族头人,成为了所谓的县令之后,就更愈发感到好奇起来。

    部族成了县,头人成了县令;

    那草场呢?

    水源呢?

    难道要成县土、县界?

    还有,做了朔方郡/五原郡某县民众之后,未来想要外出游牧怎么办?

    和过去这一年多时间里一样,打个报告就行?

    还是要先等县衙批准,然后再启程出发?

    便是在这疑虑重重当中,新制,终还是悄然落实在了河套大地。

    而作为制度的受益者,或者是‘针对者’,河套各部民众首先感觉到的,便是空气中——草原的空气中,那始终存在的淡淡火药味,以及随时都可能爆发的戾气,明显减弱了很多。

    尤其是在几个小贵族触犯‘约法三章’,并被朔方郡太守属衙明正典刑之后,大家似乎~

    好像~

    也许~

    都开始害怕杀人,或者说是害怕犯罪了。

    在过去,无论是河套地区,还是草原其他区域,游牧之民一言不合,那就是要拔刀相向的。

    别说是贵族对牧民、牧民对奴隶,亦或是大部族对小部族了;

    就连牧民和牧民之间、贵族和贵族之间,也经常出现即决胜负,也绝生死的1v1真男人大战。

    草原上,甚至还有一套约定俗成的决斗礼仪!

    而在河套地区刮起‘新制’的风后,几乎所有牧民腰间的兵刃,都成了屠宰牧畜专用。

    新制施行第一个月,河套地区总共发生上千起私斗致死案,数十起百人以上的大规模械斗!

    程不识经过了解得知:这个数字,大约是草原上的日常、常态。

    于是,便以雷霆手段,迅速处理了这些明着违背‘约法三章’的民众。

    当然,既然是要在河套地区推行《汉律》,程不识也没忘给河套地区的民众,以汉家百姓同样的待遇。

    即:以金、爵抵罪。

    奉长安天子荣诏谕,在河套地区被纳入汉室版图后,河套地区的所有民众,都自动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其中,不乏有得到不更、公乘等爵位的小贵族,乃至彻侯、关内侯的大贵族。

    而在过去这一年时间,河套地区被纳入汉家版图之后,天子荣也延续了自文景以来,汉家高频率、无条件广授民爵的传统。

    如今的河套,基本是人均四级爵位:不更。

    当然,奴隶仍旧是奴隶。

    于是,上千例个人私斗致死案,使得朔方郡太守判决了上千例死刑。

    约法三章嘛。

    杀人者死,没得说的。

    但这一千多个与人私斗,把人搞死的死囚,最后却只有百十人被真正施以极刑。

    余者,都被贬爵至最低一级的公士,并缴纳了相当一部分罚金,才总算是捡回一条命。

    罚金自然是用牛羊牧畜,甚至是马匹折价。

    也就不难猜测那明正典刑的百十来号人,为何没有保住小命了。

    ——没钱,或者说是没有牛羊牧畜、马匹缴纳罚金,没能买回自己的命。

    至于那几十例大规模械斗,程不识处理的同样果决,同时却也没忘小心些、谨慎些。

    最终,有数百人被判处监禁,上百人被判处死刑,且多半以降爵、罚金为代价保住了命。

    当时间来到‘新制’推行第二个月,河套地区的犯罪率,已经从上个月的上千例私斗致死、数十例大规模械斗,骤然降低到了:私斗致死案件不足百例,大规模械斗案件仅四例。

    于是,河套地区又多出了近百名贬爵公士,以及几个因为掏不出卖命钱,而被明正典刑的倒霉蛋。

    当时间来到第三个月,‘新制’的风彻底狂风大造起来。

    已经被任命为县令的原各部头人们,原本是大规模械斗最有可能的参与者,甚至是组织者。

    但在这一个月,几乎每一个部族头人出身的县令们,都开始无所不用其极的约束部众,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成规模的械斗。

    于是,河套地区这一个月的犯罪率,在‘群体械斗’这一类目,降到了令人咂舌的零!

    而私斗致死案,则是维持在了上一个月的数十,不到百例的数字。

    程不识知道:这,大约就是极限了。

    一郡之地,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出现百例以内的私斗致死案件?

    别说是在‘民风彪悍’的草原了——就连以礼教文明的齐、鲁等地,都已经算得上是社会和谐稳定了。

    没办法。

    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吃饱肚子、穿暖衣服,且法制纪委健全的后世新时代。

    在这个生存压力巨大,人人都有可能被饿死、冻死,劳动强度极大,劳动收获却永远不成正比的古早农耕社会,想要寻求一郡的范围内,有那个月不发生哪怕一起私斗伤人、杀人案,实在是有些异想天开。

    尤其是街头游侠、闲人懒汉群体的存在,以及豪强地头蛇、贪官污吏对百姓民的压迫,几乎必然会造成物理层面的激烈冲突。

    比如某一天,天边刚泛起鱼肚白,你便黑着眼圈,满腹牢骚的起床打算下田。

    结果刚出门,就发现隔壁家的俊妹子,正在被你们村有名的懒汉调戏。

    到了田头,辛辛苦苦锄了老半天的地,刚要坐在田埂上休息一下,却发现里正带着县衙的税吏前来,通知你说县令要过五十大寿,本县之名务必自愿赠礼。

    所以今年,除了三十税一的农税,县衙还要多留三十取一的‘孝敬’。

    你非常郁闷,但也只能扔下来。

    忙完一整天的农活,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却发现今日的粥格外稀。

    一问婆姨,才知县城的粮商们伙同狗县令,哄抬粮价。

    如今,家中已经是青黄不接,没米下锅了。

    你无奈,只能草草吃下稀粥,便趁着天还没黑,跑去你哥哥家借米。

    结果到了地方才知道:县衙征劳征到了你哥哥的头上,人已经被带去挖水渠了,只剩嫂嫂带着几个孩子抹眼泪。

    你们家的处境,大哥家非但帮不上忙,甚至还要你来照顾、照拂他们一阵。

    就连你大哥家的地,都只能指望你这个仅有的男丁。

    你一个人,种两家的地,自然是种不过来。

    等你大哥结束劳役回来,大哥家今年的收成必然是很不乐观。

    未来一整年,大哥家多半都要半饿不饱,艰难挨日子。

    这一切,让你身心俱疲,满腹牢骚。

    但为了妻儿老小,你却也还能咬牙坚持下去。

    直到有一天,郡城来了一家豪强,说是要以每亩地换五石米的‘高价’,买下你们家,以及你大哥家的各一百亩、共两百亩农田。

    你不从,连续几天都被套麻袋挨了闷棍,晚上睡觉时,院外更是不断传来淅淅索索声,让你们一大家子都睡不踏实。

    大哥家更惨。

    那帮畜生,趁你大哥不在,竟是肆无忌惮的走近你大哥家的院子,对你兄嫂言语轻薄,还对你年幼的侄女动手动脚。

    且最终,他们在你大哥不在家的情况下,居然拿出了由你大哥签字画押的田契转让书!

    你告诉自己:再忍忍,等大哥回来,再去找他们报仇。

    记过你大哥没回来。

    也回不来了。

    一场平平无奇的劳役,一条再简单不过的水渠,居然是要了你大哥的命。

    官吏说是滑落渠内淹死的,但你不行。

    因为你大哥身高七尺,那水渠却只有齐膝深。

    要想在那条水面齐膝的农渠淹死人,唯一的方式,就是合力把人往下摁。

    你大哥死了,你兄嫂哀痛欲绝,很快便随你大哥去了。

    丧葬事宜用掉了你大哥家所有的钱财,包括宅子——你甚至还贴了点。

    结果大哥大嫂尸骨未寒,那伙人又来了,说是你大哥、大嫂欠他们钱,得有你来还。

    你没钱,他们就说拿田亩抵账也行。

    直到这时,你才终于明白:一切,都是这帮畜生的阴谋诡计。

    那接下来,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随便找一个做过官、判过案的汉家官员,都必然会得出统一的答案。

    杀人!

    以当今汉室的刚烈民风,彪悍民气,这么多事落在同一个农户身上,结果必定是该县,要被杀个底朝天!

    那狗县令会死;

    欺负人的豪强会死;

    甚至就连农人看不顺眼的游侠懒汉、贪婪税吏,都大概率会被顺手补刀。

    而且!

    而且最终,这个人很可能被判无罪!

    因为如今汉室的法律提醒,并非后世新时代的:无论如何,只要杀人那就不对、就是有罪。

    在如今汉室,是否构成杀人罪,不只要看客观现实,而是还要看,甚至主要看杀人者的主观动机。

    动机不同,处罚力度便不同,甚至还决定着罪名是否会坐实、是否会受到处罚。

    如谋财害命,自然是非法目的为驱动,故意杀人,难逃腰斩弃市;

    可若是言语争执,激情杀人,那多半只是‘杀人偿命’。

    偿命偿命——赔了钱,就不用赔命了。

    更进一步:报仇雪恨,甚至是针对杀父、杀母仇人报仇雪恨,大概率会被判无罪,并成为当地声名鹊起的大孝子。

    再进一步,若是为了保护弱小、孤寡,更或是亲长而与人对峙,期间杀了人,更是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还会收到包括但不限于物质,以及精神层面的嘉奖。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时代法律背景下,杀人,还真不一定就是杀人犯。

    杀人越货的,是盗贼;

    过失杀人的,是莽夫;

    报仇雪恨的,是孝子;

    保护弱者的,更是英雄。

    一个因兄、嫂受欺身亡,而对狗官、豪强实施绝命一击,血溅五步的农人,就算成不了英雄,也绝不会在如今汉室的法律体系下,被判成杀人犯。

    用后世人更加耳熟能详的笑谈来说,便是:给我个面子,扣点欢乐豆得了……

    汉家本身尚且如此——民风尚且如此彪悍,更何况是在草原生活一辈子的游牧民族?

    甚至就连这媲美汉家腹地的超低犯罪率,都让程不识心生疑虑,怀疑是底下的官员虚报数据。

    确定数据没造假、没有水分后,程不识才安下心来,给长安天子荣发去奏疏,汇报情况,外加为各部头人邀功。

    很显然,在河套地区落入汉家之手早期,天子荣千金市马骨式的分封归义侯,对如今的河套地区,形成了极其显著的榜样效应。

    如今的河套各部头人,几乎是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满脑子都想着封侯去长安,酒池肉林、极尽奢靡。

    而在这些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推动下,新政的第一部分:律法体系的建立,进行的无比顺利。

    什么?

    你说区区约法三章而已?

    不好意思,对于如何将‘约法三章’延展为一整套《汉律》,汉家是有相当成熟的操作经验的。

    约法三章被接受,就等于说是在肉眼可见的未来,整个河套地区,都将以《汉律》作为社会秩序根基。

    而守法的游牧之民,对于农耕政权而言,就不再是威胁了。

    而是民众。

    曾经的义渠人,如今已经成为汉家绝对意义上的特权阶级:北地骑士;

    曾经的楼烦人,更是成了如今汉室军中,最稀罕、最宝贵的骑兵编制:楼烦校尉、楼烦都尉。

    还有其他诸如长水胡骑等,都是游牧民族完美融入华夏农耕文明的鲜活案例。

    而在律法体系得以建立,部族头人们失去对各自部族的部分掌控权,并转变身份为官僚阶级后,下一个问题,自然就是如何控制游牧民族的活动范围。

    关于这一点,长安天子荣也有明确的指使。

    ——过去这一年,让整个河套地区,都对牧民的游牧路线、时间进行汇总存档,便是投石问路。

    接下来,就要从原先的说一声,打个报告就走,一点点收紧为:上交申请,获得批准了才能触发。

    再然后,一点点形成郡、县属衙统筹规划,为牧民规划游牧路线、趋于的惯例。

    效果如何,刘荣显然还不确定。

    但必然好过如今,游牧之民说走就走,想去哪就去哪的混乱状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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