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分国法:《真田诸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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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田城。
评定间内。
真田昌幸身前的案几上,静静的摆放着真田信幸、保科正俊、河原纲家、矢泽赖纲等人几个月的心血;真田家成为战国大名迈出的第一步——分国法《真田诸法度》。
分国法共三卷,分为“领国治理”“军役定书”“军法”三卷。
第一卷是关于领国治理的相关法则。
大体内容如下:
一、凡真田家所辖领地,土地均为真田家所有。没有真田家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没收农民的田地。
一、凡领内纠纷,均需上报真田家裁决,私下不得擅自处理。如果因私下处置不当而爆发械斗甚至一揆,则不论是何原因,矛盾双方都将受到同等处罚。
一、凡真田家所辖领地范围,任何寺庙不得开展宗教辩论,不得以宗教名义聚集民众。如确有举办大型祭祀的需求,须提前向真田家报备,获准后方可施行。
一、凡真田家臣,不经准许不得私自结亲、缔结协议、参与一揆。不经请示,不得与他国势力进行书信往来,如果收到别国书信,须上报真田家。
一、凡真田家所领,水田、旱田之年贡缴纳均直接收取粮食作物,领内其他产出则视情况折算铜钱相抵,允许不直接缴纳钱币。
一、若遇粮食歉收之灾年,真田家可视情况减免年贡,领内家臣及国众需照令遵行,不得私自收取被减免的份额。
一、凡领内新开垦之土地,归开垦之人所有,但需如实上报并缴纳足额年贡。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没收土地。
一、凡领内民众,犯杀人、纵火、劫掠、奸淫等罪行,均需受到严惩。若被害人为妇女及幼童,则罪加一等。
一、凡真田家领内之矿产、河流、湖泊等均视为真田家所有。
一、传马制:沿途哨卡不再收取关税,但商队经过需要停留查验货物,无误之后方可放行。持真田家“许可”可免除搜查、停靠驿站需缴纳仓储费、使用传马需缴纳使用费。
一、家臣集住:真田家麾下家臣国众均需搬至上田城(家督居城)居住,不经准许不得私自返回领内。如需返回领内,需留下家眷。
一、真田家可继续增补条款,上述条令内容,真田家领内之人都需遵守。家督也不例外。
《真田诸法度》共计12条,几乎包含了领国治理的方方面面。即便是真田昌幸一时间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简直叹为观止。
“很难想象,这些内容居然是源三郎你一个人整理出来的,真是让人让人难以相信。”真田昌幸就一个普通国众出身,虽然有点见识,但也不多。
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跟着武田信玄到过一回远江,他哪里见识过这些条例清晰的法度。
“即便是信玄公当年的《甲州法度次第》,如今看来,也远不及源三郎所立法度啊。”真田昌幸由衷的感慨道。
即便真田昌幸夸赞的话语听起来是很爽,但真田信幸并不认为这是他自己的能力,无非是拾人牙慧罢了。
很多内容都是借鉴了武田家以及别国大名的法度,再结合信浓的实际国情整理完成。
你要说工作量那确实很大,但你要说真田信幸自己有多厉害,那倒是不至于。
毕竟他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若是父亲认为没有问题,那便开始施行吧?”
真田昌幸轻轻拂过手中的文书,感受着上面沉甸甸的文字,最后一脸坚毅的点了点头,“施行!”
“立刻让人抄写,每个家臣、国众、惣村、寺庙都要人手一份。”真田昌幸踌躇满志的说道。
“哈!”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真田信幸制定的分国法调动了情绪,真田昌幸这会儿感觉浑身充满了斗志。
这种感觉,上一次出现还是在三方原跟着武田信玄一起追杀德川家康的时候。
接着,真田昌幸又直指一旁的“军役定书”,“源三郎,你这军役定书上的内容倒是颇为精细,将长枪足轻、铁炮足轻、弓箭足轻、骑马众等按照武器类型单独分类。”
“锁定了家臣们的军役任务,可如何保证家臣们能凑齐规定的人数呢?”
真田家之前的军役定书,只规定了家臣出动的足轻人数,视情况会对武器装备有要求,但并不会规定某某家臣全部动员单一的兵种。
真田信幸制定的军役定书中,直接将足轻按照武器分类,并且要求家臣按照兵种单一动员。
比如以小山田茂诚举例,小山田茂诚在出兵前才会收到具体的出兵安排。
根据小山田茂诚所领位村松乡1200石知行,真田家以前的军役定书可能规定小山田茂诚出动60名长枪足轻、10名骑马众、5名铁炮足轻。
下一次作战的时候,这个内容可能又会变动。
但新的军役定书则会直接锁死兵种,以后小山田茂诚只负责骑兵,那么他就只需要动员60名骑马众。
并且如果小山田茂诚作为骑兵大将出阵,真田家还会将其他知行低的骑马众作为小山田茂诚的同心,一起编队。
这样的好处是锁定兵种之后,以后作战不需要再临时部署军役,家臣可以直接带人参战。
并且长期负责单一兵种作战,也更有利于家臣熟悉布阵和统帅士兵。
但缺点是,小山田茂诚万一凑不齐那么多战马或者会骑马的足轻怎么办?
换成铁炮同理,真田家的其他家臣上哪去搞那么多军役规定数量的铁炮。特别是一些知行低的家臣,根本不可能完成这样的军役。
“父亲所说的顾虑我也已经考虑过了,短时间内自然不可能完全施行这样的军役定书。”
“但是为了长远考虑,本家需得早做准备。”
“信浓并不缺战马,况且还可以从上州购买。铁炮的话,我已经与堺港商人搭上了线,想要购买铁炮已经不再是难事。”
“如果给家臣们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进行准备,明年便可以照此施行。”
“顺便,大量的采购也能吸引商人前来信浓经商,带动领内各城下町的发展,可谓是一举两得。”真田信幸信心十足的解释道。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真田信幸没说,那就是可以趁机搞清楚家臣和国众们的知行情况。
根据国众和家臣购买武器装备的时间、多寡便能大概算出对方领内的实际石高,这比让国众和家臣自己上报可来得更真实。
至于全面检地的事现在倒是不急,反正等两年羽柴秀吉会出手的。
听完真田信幸的解释,真田昌幸陷入了沉思。
听起来倒是好处多多,可一旦下令,家臣们必然会心生不满,因为这会产生大量的财政支出。
假设一个家臣原本只需要准备五支铁炮,然后再准备一些长枪、弓箭,便可以完成真田家的军役。
现在真田家给他锁死10支铁炮足轻的军役,那他原本库存的长枪和弓箭就没用了,还要额外再买五支铁炮。
一来二去,财政负担会相当的大。
“所以接下来,关于军役的首要任务是清查领内的武器装备情况。”真田昌幸很快想出了办法,“让家臣们统计各自手上的武器装备,互相置换,以此来减少额外的支出。”
“尽可能的将家臣的负面情绪降到最低。”
说完,真田昌幸又立刻补充道,“还要派人定损,记录武器装备的磨损程度,不能出现一支全新铁炮却换来几把破烂长枪这种事。”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真田昌幸一瞬间便替真田信幸想好了对策。
“父亲所言极是。”真田信幸也连忙附和。
“可这样一来,又得忙起来了啊!”真田昌幸只感觉心好累,怎么当了大名以后,一天天要处理的事情能这么多?
早知道还不如当个普通国众呢才怪,这种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得围着自己转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信玄公的快乐,直到今天真田昌幸才真切的体会到。
“一步步来,先将领内法度施行,等家臣们搬到上田城之后再宣布军役定书吧。”
“至于最后的这些军法内容,倒是与本家之前的大差不差,就照着施行即可。”
所谓的军法,其实就是军事纪律规则。
比如规定开战之后不得抢先锋、闻鼓则进闻金而退、不得争抢首级、没有命令不能擅自离开部署的阵地等等。
不过日本战国时代打仗完全是草台班子,即便是最简单的军事纪律也往往会有人不遵守。
比如抢先锋这种事,在各大合战中都是屡见不鲜的。
有些大名家中的军法甚至还会规定不得朝友军开枪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内容
奥州的伊达独眼龙听到之后表示遭遇严重的削弱补丁.
“另外还有件事。”真田昌幸突然抬起头,“前不久,你母亲从大阪城来信,称最近织田家内部有些不太平。”
“羽柴筑前守和织田家那位的关系似乎开始恶化。”
“母亲现在已经能出色的完成这样的任务了吗?”真田信幸仿佛没听懂真田昌幸的言外之意,反倒夸起了山手殿。
那个有些虚荣又有些自卑的山手殿,以前是最不喜欢当人质的,现在也可以为真田家尽一份力了。
难道大阪城的水土,真能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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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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