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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磨心


薛向谢过,便在门前的小板凳上坐下,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哗啦啦的雨水砸在地上,很快,空气中都弥散着泥土的腥气。

    天渐渐暗沉下来,乌云像大鱼的鱼鳞,挤了一圈又一圈。

    咕嘟,咕嘟,破败的小屋中央,煤炉上的土钵上菜粥翻滚。

    妇人坐在一张断了脚用砖块支撑起的木床边,吱呀吱呀地摇着纺车。

    床上,两个小男孩正聚精会神地,听一个半大的丫头念着一张安陆日报。

    半大丫头念上两句,便要去搅拌一下菜粥,两个小男孩则会偷瞄一下薛向,薛向看向他们时,他们又会飞快地挪走目光。

    薛向莞尔一笑,心境的蛋壳,咔嚓,又裂开一道裂纹。

    这一刻,他忘却了自己修士的身份,只作为一个普通人,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眼前这个家庭的沉重生存压力。

    但在这沉重之中,他又感受到了这个家庭难以言喻的韧性——妇人对孩子的爱意,孩子间无声的扶持。

    这种在困苦中挣扎求存、彼此依偎的生命力,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他已渐淡漠的心湖,激起一丝丝微澜。

    “母亲,粥好了。”

    “给客人分一碗。”

    “呀,那人不见了。”

    “母亲,快看,那里有个钱袋。”

    “灵石,里面有三枚灵石,发财了,母亲,都够十年的税钱了。”

    “不许乱说,定是那客人掉落的,他会回来拿的。”

    “知道了。”

    ……

    日出江花红胜火。

    薛向直起腰,望向山那边的太阳,和远处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心里暖暖的。

    此刻,他一身短打装扮,露出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原本白皙的皮肤已化作小麦色,冰凉的双眸温润许多。

    “阿哥,喝不喝水嘛,才加了蜂蜜嘞。”

    “小阿哥,晚上来我屋里头吃饭嘛。”

    “孔桂花,你要排队,是我屋里头先雇的薛大哥。”

    “…………”

    四个屋前村最漂亮的姑娘,并排着坐在田埂着,围观薛向割麦已有小半个时辰了。

    不知道何时起,屋前村来了个英俊的惊人的麦客的消息,火速传遍整个村落。

    大姑娘,小媳妇,往田间送水送饭,宁肯多绕一圈,也要从这边路过一回。

    薛向的生意,自然红红火火。

    “我都去,都去,列位先走,莫耽误我干活。”

    薛向弯下腰,挥动着镰刀,割倒一片片麦子。

    从妇人家出来,他就结束了乞丐生涯,改作了力巴。

    他在码头扛过活,当个盐工,在河滩上放过排,一路干,一路走。

    若非理智和记忆尚存,他都要忘了过去,忘了自己是谁。

    随着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他心灵上压力的坚冰,正在一点点化开。

    他挥汗如雨,不多时,便扫倒一大片麦田。

    “小阿哥好俊啊,像画上走下来的人,他若是肯嫁到我屋里头,我肯定不让他干活。”

    “牛杏花,你终于说出你的真实想法了,你害不害臊,你屋里有几亩田?我屋里可是有桑田,小阿哥嫁到我屋里享福不好麽?”

    “你们都莫争了,王媒婆上回找过小阿哥,说村长家里头的胖二丫也看上小阿哥了,小阿哥还没拒绝。”

    “呜呜……这肯定不是真的。”

    “……”

    少女们的叽叽喳喳,丝毫没扰乱薛向的脚步,脚步,腰身,手法,早已配合地如机械一般。

    看着汗珠滴入泥土,感受着脚下大地的脉动。

    薛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体会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朴素真理。

    这与以来灵气,感悟天道的修行截然不同。

    他感受到一种脚踏实地的、充满汗水的生机勃勃。

    修士追求长生逍遥。

    而凡人则在四季轮替中,双手创造并守护着最基础的“生”。

    这种纯粹而坚实的生命力,让他感受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与踏实,心湖的涟漪渐渐扩大。

    薛向到底没有嫁给村长家的二丫。

    离开屋前村后,他继续着他的打工生涯,不知觉间,便到了八月,他的心灵已不再沉重,精神却越发昂扬。

    他并不打算停止这个过程,哪怕一个月后,就是秋闱。

    这天,他收割掉大槐树村的最后一茬麦子。

    金色的夕阳在一座山峰上放出绮丽的光芒,问了村中老人,才知那是大光明雪山,距此百二十里之遥。

    薛向心念一动,生出了攀到雪山之巅,眺望天下的念头。

    念起即行,当日傍晚,薛向便即动身,徒步一昼夜后,他抵达大光明山脚下的小镇,一番打听,才知此地已出了沧澜州。

    他用路上打短工赚来的钱,采买了皮衣、皮裤、皮鞋,两个梨木手杖,火折子,烈酒、肉干。

    装备得满满当当,在小镇上宿了一晚,次日一早,便进山去。

    初入山林,空气清新,一切都是鲜活的。

    三千丈大光明山,两千丈以下,皆是莽莽丛林。

    甘甜的野果,肥美的山鸡、鲜嫩的鸡枞,即便未解开封印,薛向以凡人之躯,初入山林,日子也过得十分畅快。

    七日后,他攀登到雪白与青郁的交界处。

    生存的压力、大雪山的威压扑面而来。

    早在千丈高峰时,薛向便解开了修为封印。

    因为再往上行,天风如刀,没有现代化装备加持的情况下,任何试图挑战大自然极限的行为,都是鲁莽的。

    他才往上攀了上百丈,寒风已经凛冽如亿万冰针,透过毛孔钻入。

    冰晶迅速在睫毛上凝结,每一次呼吸都像吞下刀片。

    每迈出一步,都仿佛扛着头牛在行走。

    他咬着牙前行,一步,又一步,忽然,风啸中传来微弱的“咔…嚓…”声。

    不是冰裂!是身侧百丈冰塔林,因极寒自发收缩的呻吟。

    刹那,他听见雪山的心跳。

    亘古的寒,并非死寂,而是以人类无法理解的尺度呼吸。

    冰川移动是它的血脉,雪崩是它的哈欠,此刻冰塔的呻吟,是它睡梦中的呓语。

    薛向不知疲倦地攀爬着,浑身无处不僵硬,只余一颗心脏正鲜活有力的跳动。

    最后百丈,他几乎是爬行前往,在爬过一具具前人冻僵的尸骸,终于于黎明登顶。

    没有霞光万里,唯有混沌云海。

    薛向悄然盘坐峰巅,如一块新生的岩石。

    风雪穿过他千疮百孔的躯体,再无阻隔。

    体内若有若无的呼吸,与万里雪山同频震颤。

    忽地,金光一出,霞光万道,薛向睁开眼来,心中早已密布裂纹的坚壳,咔嚓一下,彻底碎裂。

    他周身气机外吐,从锋锐无比,渐转至圆融如一。

    他的心灵再无一丝担负,打磨如玉质澄明。

    “枪!”

    薛向轻声唤出,字壤、壤灵、文气同频共振,瞬间,一把加特林组装成功,金属质感的枪管转动,发出器械般的咔嚓声,薛向仰天扫射,带着金属质感的子弹,发出尖锐的啸音。

    薛向轻轻耸鼻,竟嗅到了火药的滋味。

    “本我境!”

    薛向大惊。

    按苏缄默提交的那份关于文气神兵的“论文”,这是达成了文气神兵的本我境。

    换言之,他此刻手中拎着的正是一把真正的加特林,子弹的限量,便是他文气的限量。

    而薛向分明记得,“论文”中说得很是清楚,要达到文气神兵的本我状态,修士的修为至少要达到筑基境。

    薛向猜测问题应该出在自己的金色文气上。

    不管怎样,成就是成了。

    这一刻,他眺望云海,丛云变幻,一会儿化作老乞丐的模样,一会儿化作陋巷妇人一家,一会儿化作金色的麦田,绵延的雪山……

    他的心灵从未像此刻这般平安喜乐。

    静坐雪山之巅,不知多久,他启唇轻吐,“风。”

    一缕疾风起,卷着他飞下雪山,片刻便至雪山下的光明镇。

    问明最近的客车站,薛向当即朝那处赶去。

    当日傍晚,他坐上了南下的客车,十二匹健硕的龙马拖着八节装的满满当当的车厢,在铁道上飞驰。

    经过四天三夜,无数次换乘,这天傍晚,薛向赶到了雍安城,也就是迦南郡郡治,此次郡试考场所在地。

    薛向一路风尘仆仆,总算赶在开考前三天赶到,他找个茶摊,才要歇歇脚。

    背后便被人拍了一下,转过头来,立时笑了,“孟德兄,久违了。”

    来人正是薛向的同年好友孟德,孟德一身锦袍,被圆鼓鼓的身子撑得水泄不通,“薛兄,你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些日子跑哪儿去了。

    等等,我怎么瞧着你跟以前不一样了,皮肤黑了不少,精气神却像是换了个人,像什么来着,对,像藏在剑鞘里的宝剑,看来薛兄的修行定有进益,这次郡试必要独占鳌头。”

    “咦,那不是文道兄么?”

    薛向才要招呼,却被孟德拦住,“文道兄还有急务,咱们先叙旧,薛兄可是刚来?”

    薛向点头。

    孟德笑道,“那敢情好,薛兄,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说罢,把着薛向手臂便走。

    半柱香后,孟德引着薛向进了一个庄园。

    在交了一张烫金请柬后,孟德引着薛向入内。

    这是一座占地十余亩的庄园。

    园内,灯火璀璨,雕梁画栋,曲水环廊,侍者皆作仕女打扮,很是温婉。

    除此外,数百人分了数十堆,各聚一处,谈笑风生。

    单看他们的穿着、谈吐,显然俱是贵人无疑。

    只是,让薛向略感疑惑的是,此间的美女出现的比例高得吓人。

    有好几个美妇,一颦一笑间,风情万种,让他颇开眼界。

    “这是什么地方?”

    薛向被孟德拉着在一处临水的雅座上坐下,距离他们最近的雅座,隔了也有两丈,还有花花草草做成的围栏隔阻,私密性极好。

    孟德道,“牡丹会雅集的地方。”

    “牡丹会?”

    “迦南郡第七堂堂尊肖雅牵头成立的,入会的,都是名门贵妇。”

    “肖雅?听着像位妇人。”

    “正是位权柄在握的贵妇人,听说他举办今次的牡丹会,是为招待一位贵人。”

    “女人也能当官?”

    薛向问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

    前番,他听柳眉介绍说宋司尊是位女人后,就一直觉得不对劲儿。

    此间的儒学虽未发展成明清那般几乎扭曲的程度,但这依旧是个男尊女卑的世界。

    孟德道,“说起来,要怪还得怪桐江学派,桐江学派的开派祖师洪易,执掌朝政时,推出的。

    桐江学派讲究性灵说,说什么人人可以成圣,连贩夫走卒都平等相待,女流当官又算得了什么。

    好在那位洪老前辈没执政几年,就自动去职了。

    不然,弄不好女人都要参加科考了。

    薛兄,你知道的国朝体制极严,几乎逢进必考。

    哪怕是勋贵之家的子弟,除了做荫官,要入仕,也只能走科考的路子。

    而荫官的最大弊端便在于,进阶的天花板便是仙符四品。

    除此外,荫官的进阶,和科道官员一样,也是一步一个脚印,往上攀登。”

    薛向点头道,“原来是这样,这么说,这位肖堂尊也不过是位荫官,名门贵妇中的翘楚,无怪能撑起牡丹会。

    我不明白是,咱们来这里掺和作甚?怎的,孟德兄独好人妻,故而来此渔猎?”

    孟德瞪眼道,“休得败坏本公子名声,我说云梦有谣传,说我孟德好人妻,敢情是你小子传的。”

    “都上了书的事儿,还辩什么。”

    “我知道了,是《凡间》,《凡间》里有一家伙,曹孟德,你小子是不是故意整我。”

    “这就没劲了,还能不能聊?再不谈正事儿,我可就走了,离考试可没两天了,我可跟你泡不起。”

    薛向作势欲走,却被孟德拉住,“你小子可别以为我闲的没事,我跟你明说吧,到来的都是贵妇,有贵妇就不缺名流,有名流自然就有声望。

    这次郡考,要拔头筹,声望的作用可太重要了……”

    话至此处,西边水榭上,一个身材丰腴的美妇冲孟德招手,孟德赶忙招手回应,他压低声道,“那位是我舅妈钱氏,你称呼钱夫人就行。

    他们贵妇雅集,少不得要争风吃醋,谁带的名流才子厉害,谁的面上就有光。

    我来迦南参考,吃住都在我舅妈家,他要我去找同年中的才子,为她雅集增光,我也只能照办。

    再说,咱的那些同年,舍你薛向其谁。”

    薛向被忽悠得一愣愣地,忽地想到偶遇孟德时,这家伙不让自己和魏文道接触,重重在孟德肩上拍了一把,“我才明白过来,我说你小子为何不让我去见魏文道。

    一准是你小子忽悠魏文道不成,担心魏文道点破,这才阻止我和魏文道见面,是也不是?”

    孟德抱拳告饶,“薛兄神目如电,什么也瞒不过你。

    我这也是没办法,你过去坐上一坐,全了我舅妈脸面。

    回头,孟某做东,谭家菜,任你薛兄点餐。”

    薛向摇头,孟德瞪眼,才要加价,却听薛向道,“孟德兄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朋友相交,讲什么价钱,走着。”

    孟德感动的眼泪都要下来了,全没想到薛大官人如斯善解人意。

    他哪里知道,薛向纯是闲着无聊,考试的事儿,他已胸有成竹,闲着也是闲着。

    如此良辰美景,跟一帮美艳阿姨吟风弄月,可比跟魏文道之流谈诗论文有福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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