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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智慧型手机


第351章  智慧型手机

    博客的其他几位创始人,对他可谓是满腹怨气。

    起因是他们背后的金主,大家刚刚合伙完成一笔天价交割,虽然付出的代价令人心痛,但最终还是他们赢了,拿到了博客的控股权!

    原以为这些人才是同一阵营的……

    没想到交易一完成,这些金主便丢下他们,去和林克联络感情去了!甚至当著他们的面,打电话询问林克关于博客未来的发展方向,态度谦卑得令人作呕。

    这态度,简直180°大转变!

    Exm?

    几个创始人很不满的去质问,得到的答案却只是推诿和敷衍,甚至还有些许轻蔑……有的投资人态度明显轻慢起来。「生意是生意,交情归交情。现在生意结束,接下来的是私人交情,跟公司无关。」他是这么说的。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们相信林克的能力,但不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林克能领导博客走向辉煌,但不相信自己能从林克手里抢走博客的控制权……博客在阿美可不仅仅意味著钱,更大的作用是影响力和话语权!

    所以林克离开才是最好的,只要他走,大家就又是好朋友。

    甚至欠他一份很大的人情。

    林克这种创业者,他吃鱼头大家吃鱼身子,这行为可太欢迎了。这里面是不是有坑呢?投行的人也仔细研究过,最终获利预期压倒了风险预期。

    毕竟林克也是华尔街人,即便将来发现被他耍了也只会敬佩,生意场上哪来的仇恨,技高一筹罢了。

    剩下的几个创始人却憋了一肚子气。

    这时候林克发了条博客,仔细看,似乎是在说他们接手后,博客会更好。还以为林克在离开后终于懂得人情世故,知道相互吹捧一下。

    尽管内心愤恨,但看在钱的面子上,几个创始人还是强忍不快纷纷给他点赞。

    说什么感谢他一直以来的奉献,这是一段美妙的旅程,期待下次合作什么的……

    却不知林克的钱只在基金里打了一个转,就又投进一家名叫「新时代」的网际网路公司。这家名字很俗气的公司,规模不大,开发的产品也很单一。目前只有一款名为「推特」的手机端应用,未来将寻找合作方,搭配全新智慧型手机一起上市。

    这回将由他的基金主投,再不会遭人掣肘。

    还有啊,他上次申请专利的时候,顺手把什么全面屏、直板、Home键、前后摄像头等等的设计,统统申请了个遍。本来以为多半已有类似产品,这些专利申请不可能通过,不过是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结果没想到非常顺利,至少有一半被申请下来……

    林克自己都懵了,他转头去寻找原因才发现,原来是史塔克长期把控手机的核心专利,挤压手机制作方的利润,导致手机生产厂家无力创新,大资金也对于研发新手机也不感兴趣。

    假如不是老史塔克死了,这个情况还要维持很多年。

    而且由于当年史塔克那款不成功的智能机,把所有人的研发方向都被带歪了……可能没人想到,史塔克也会错,所以目前所有的手机公司都在死磕全键盘!

    研究怎么不卡键,怎么布局才合理,按键多少次无故障,怎么输入便捷……也就是说,他们下一个研发目标不是苹果,而是黑莓。

    林克纠结,然后放弃。

    我要是造出智慧型手机登顶世界首富,那我不就成商业奇才了?

    那可不行!

    在超英大世界,成为首富是什么好事儿吗?

    早晨弄死个九头蛇管家,晚上艳遇斯克鲁娘们儿,刚谈的女朋友试图心控我,爹妈三天两头被人替换……这样的日子谁爱过谁过。

    林克为这个身份的人设就是金融天才+偶尔奇思妙想(比如定制个手机壳赚钱什么的,主打一个对社会毫无贡献)。有钱但全都在金融市场里周转,花钱全靠贷款,能力全点在脑子上。

    这样某些人打主意时也会收敛一些,因为别人可以偷走你的身份,偷走你的脸,甚至偷走你的记忆,唯独偷不走你的思维方式。

    如果费劲巴力取代了林克,结果却赔得倾家荡产,那取代他的意义何在?

    至于工业奇才这个雷……我看狗大少脑袋三圆四不扁,正合适去顶。不过林克也不会费劲巴拉去触发大少的「灵感」,帮他赚钱,林克不要面子的?

    先开启黑莓时代没什么不好,没有黑莓,大家怎么能知道全面屏的好处,再说中间阶段也可以赚钱啊。

    正好趁机把周边的专利都买了,一些边边角角的东西,比如蓝牙耳机,高像素摄像头,快充,可更换手机壳,手机扣,手机挂坠……等等。

    一些简单的东西也可以研发出来,

    这些看著不起眼的东西,利润比手机还高!

    到时候再跟L&L出时尚联名款,打个Logo价格就翻10倍往外卖!

    对吧,苹·其实我是奢侈品公司·果。

    哎呀,这不小心又是要成为首富……吓得他格温一激灵,立刻又买了几个新身份。

    他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其实就是钱太多,心态飘了。

    过去他虽然也不缺钱,但多的时候手里也就几百万,也曾号称资产上亿,但资产和现金能一样吗。林克敢说,阿美手里有这么多现金的个人,不会超过五个。  

    他这次之所以全要现金,不接受股份置换,就是因为想把钱握在手里。

    4.6亿加上欧洲的8400万收益,手里现金足足5.5亿,这些钱足够呀接下来做想做的事,比如——研究机器人,整合异界科技,开发医药,甚至买支球队……

    房子也可以住一幢,空十幢。

    现在可是99年,钱还是很值钱的,总之十年内都不需要赚钱。

    ……

    格温独自游荡在纽约的天际线上,既没去行侠仗义,也没行色匆匆的赶路,她孤独的在高楼大厦间徘徊著,偶尔蹲在帝国大厦的避雷针尖端眺望远方。

    光看著背影就感觉忧伤。

    那粉白的颜色飘在天空,仿佛一个纤细的幽灵。

    路边的警车悠悠驶过,没人试图去抓蜘蛛女孩儿。

    上次的事情已经「说明了」,蜘蛛女孩只是从犯……不!根本不关蜘蛛女孩的事,她可能就是被大人骗去充数的!因为这个,夜魔侠的声望都下跌不少。

    作为一个成年人,居然没第一时间站出来承担罪责,还不如惩罚者!

    至于最后那个黑大个……那人谁啊?哪边的?跟班吧?

    卢克·凯奇……

    「蜘蛛女孩怎么了?」有人拍了照片在网上问道,「她看起来很孤单,是还在为前两天的纽约大战伤心吗?不知道她会不会上网,我想让她知道,那不是她的错!@蜘蛛女孩/蜘蛛女侠,我会一直支持你!努力!努力!」

    「我猜是失恋了。」有一个网名「琼斯」的网友回答说,「她的状态和我闺蜜超级像,都是看著一个方向发呆。顺便说一句,我闺蜜喜欢的是一个大她八岁的超级大帅哥,真的超帅!」

    「我不信!大八岁,那不是油腻大叔吗?」

    「别侮辱我的偶像,给你他博客的连结,去看吧,希望你回来还能继续嘴硬。」琼斯毫不犹豫的甩出连结。

    几分钟后,那人回来用,敲了满屏幕的感叹号,而在他后面,跟著的也是一排排的惊叹号!

    「原来我生活的世界真的是一本小说!」

    「别人的人生,我的人生。」

    「你闺蜜喜欢的是林?!爱死了!啊啊啊啊!我也是我也是!」

    ——有些人之前只是个小网红,直到他卖了股份,大家才知道他曾是博客股东。

    ——为了不影响上市,博客不情不愿的公布了股份变更情况,中间只提到一次林克的名字,但他是博客创始人的身份还是曝光了。

    ——加上博客高层集体点赞博文,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目前关注度出奇的高。

    帝国大厦顶上,正惆怅的格温忽然听见手机响。

    她随意的倒挂在平台的背面,接起电话,故意用刚睡醒的语气说,「嗨,杰茜卡,天啊,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你知道现在几点吗?风声,啊,是我忘了关卧室窗户,快说什么事。」

    「林!我是说你的男朋友,林!」电话里传出杰茜卡·坎贝尔的高音,「你知不知道,他是博客的创始人之一!现在网上到处都在传,到处都是!」

    杰茜卡·坎贝尔,她的网名是琼斯。

    「沃德天啊,他可是你男朋友!是我闺蜜的男朋友!你让他点我关注啊,拜托拜托!」

    「我们分手了……」

    「别分手,求你别分手,他超酷的。你不知道我在网上说你是我闺蜜,我的朋友们有多羡慕。你不知道他有多神秘,除了更新博客几乎不和任何人来往,就像隐士一样。」

    「……这次他又消失好几个月,连卖公司都是通过律师。他最后发的那条博文,没人能确定是他……关键是他现在超级超级有钱啊!年底会上福布斯!」

    「去找他,去找他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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