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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宝塔肉


第289章  宝塔肉

    此菜最惊艳处当数对半切开,露出内里浑然一体的蛋黄蛋白的一刹那。因此,每当上这道菜时,大伯都会当著客人的面表演一番,随后再切作小块。

    沈廉叔四人乃矾楼熟客,准确地说,京中的快活去处,这几个风流公子无有不熟。

    见张关索瞠目愕然,不禁笑道:「这大鹏蛋乃周铛头的成名作,亦是矾楼独有的招牌菜,我等头一回品尝时,也著实吃了一惊。此菜分量十足,铁牛莫要客气,尽管敞开了吃。」

    换作李二郎在此,或许会客气两句,张关索是一介武夫,不会讲这些虚词,当即举筷夹取已切作小片的大鹏蛋。

    吴铭也夹起一片品尝。

    做法的确和肚包蛋近似,不同之处在于,这大鹏蛋包了两层,先将蛋黄液灌入内层的羊膀胱里,扎紧后再塞入猪膀胱里,多余的空间则用蛋清液灌满。

    膀胱撑胀后呈薄而半透明状,炖熟后对半切开,便呈现出白里裹黄,几与真蛋无异的视觉效果。

    膀胱和鸡蛋的组合,做不好极易腥臊,这大鹏蛋却没什么腥气,蛋液单独调过味,咸鲜打底,夹杂著淡淡胡椒粉和姜葱汁的香气,同时略带些许药草味,应该是炖煮的汤汁里添加了中药材。

    吴铭对药膳的了解不多,尝不出具体添加了哪些药材,但想来定是名贵之物。

    创意顶级,且用料的档次拉满,不必看食单,用脚趾想也知道此菜的售价定然不菲。

    牛哇牛哇!周铛头不愧是本朝数一数二的名厨,的确了得!

    至于这满山香,菜名取得极雅,其实就是一盘清炒油菜。

    野生芸薹或许是世界上最早被人工培育的蔬菜,在距今约七千年前的大地湾遗址和半坡遗址里,都出土过疑似油菜或芥菜的种子。

    而芸薹这个词第一次见诸文字记载则是在汉代,历经千百年的选育,到了宋代,已发展成一个大家族,其中最耀眼的明星当数北方过冬家家户户都要囤积的大白菜。

    油菜同样是这个大家族中的一份子,宋代广泛种植的是白菜型油菜,和今天的上海青近似。

    这个大家族里的成员都有一个特点:相对耐寒且耐储存,是北方整个冬季为数不多可吃的蔬菜之一。

    有需求就有利益。

    因种菜的回报率远比单纯种植谷麦高,宋人往往宁种蔬菜不种粮。东京近郊的菜圃比比皆是,二十亩菜地便能解决一家三十口人的温饱,故而菜圃又有「青铜海」之称。

    说起来,这段时日忙于经营,许久不曾探店,今夜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不仅得尝美食,还有绝色小娘子唱曲儿助兴,甚至连这桌酒宴都是白嫖,快哉快哉!

    吴铭一边饮酒吃菜,一边同沈廉叔四人闲聊。

    免不了要谈及赵官家与无名氏的二三事。

    「今日见有路岐人说书,讲的是吴掌柜入宫设摊之事,便驻足听了会儿————

    」

    沈廉叔将那说书人所言简而告之,问道:「却不知真假?」

    吴铭笑著点点头:「略有夸大,但八九不离十。」

    「那吴掌柜推拒御厨一职————」

    「也是真的。」

    四人相顾惊愕,感叹于吴掌柜醉心厨艺、不慕虚荣的同时,皆暗暗松一口气。

    幸好拒绝了,如若不然,他们以后上哪几大饱口福去?

    张关索则闷头进食,鲜少吭声。

    难得上一回矾楼,还是三楼雅阁,自然要吃个畅快!

    他饭量虽大,架不住沈大官人豪奢,仅六个人用饭,却照十六个人的席面点菜,直吃得他肚饱肠满,菜品仍未上完。

    「酥黄独、蛤蜊米脯羹」

    大伯呈上最后两道菜。

    蛤蜊米脯羹,顾名思义,即是用蛤蜊和粳米熬成的糁羹。

    这酥黄独却令人费解,从菜名瞧不出个所以然来。

    当大伯揭开罩子,浓郁的油脂香气立时钻入鼻中。

    是一道炸菜,一份只六块,外表炸制金黄,呈凹凸不平的颗粒状,应是裹了面衣。

    六人分而食之。

    吴铭张嘴咬下,咔嚓声中,酥脆的外皮应声脆裂,饱满的芋香霎时绽开,原来是芋头!

    芋肉粉甜软糯,外层凹凸不平的颗粒物却是各种坚果仁,香框子、甜杏仁、

    松子、榛子等,甜香爽口,用作扫尾的菜再合适不过了。

    现代人过冬爱吃烤红薯,宋人则常在寒冬雪夜烤火煨芋。

    百姓家里多用糠皮、稻草作燃料,以短暂而猛烈的火力和草木灰的余热将芋头焖熟,用此法烤制的芋头质地紧实,香味接近栗子。

    富商之家则会用上等的果木炭,烤之前还会在芋头外皮涂上名贵的龙脑香,极尽奢华。

    士大夫吃芋头又有不同。

    唐宋文人对芋头有著特别的情怀,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唐朝僧人懒残禅师「煨芋谈禅」的轶事所陶染。

    相传这位禅师生性懒惰,能躺著绝不坐著,便连充饥也只食其他僧人钵头里的残羹剩饭。

    唐德宗遣人召见,他却只顾在干牛粪火堆里翻找煨熟的芋头,对奉命而来的使者视若无睹,连垂落胸前的长鼻涕都懒得擦拭。  

    正所谓:深夜一炉火,浑家团栾坐。煨得芋头熟,天子不如我。

    这大概率是后人编造的掌故,正贴合宋代文人对清高淡泊、不慕名利的追求O

    这道酥黄独从取名到做法显然都在迎合文人士大夫。

    吴铭算是看出矾楼的取名套路了。

    若是以珍贵食材烹制的菜肴,便要在菜名里体现出来。

    反之,若是食材寻常,则要取一个令人不明觉厉的文雅菜名。

    这倒是值得效仿,吴记的菜品,名字都太接地气了,卖不出溢价————

    厨子探店,不仅要借鉴人家的菜品,更应学习人家的经营策略。

    从这个角度而言,此行收获颇丰!

    肴核未尽,杯盘已狼藉,六人皆酒足菜饱,沈廉叔早已醺醺然。他今日喜得一色艺双绝的歌伎,兴致极高,人在心情愉悦时最易饮醉。

    「沆瀣浆—

    」

    大伯为六人各呈上一盏热乎的醒酒汤药。

    六月间醉翁过寿,四司六局备的醒酒汤药亦是此味。

    吴铭对这淡黄色的沉浆有印象,品尝却是头一回。

    汤汁入口,清甜润喉,夹杂著些微萝卜独有的刺激味道,应是以甘蔗和萝卜同煮而成。

    酒后来碗小甜水,口干舌燥顿觉缓解,周身舒畅。

    散宴!

    一行人下至底楼,夜色已深,楼外传来子夜的更声。

    饶是号称天下第一的矾楼,此时也已人去楼空,众大伯正收拾桌椅灯具,准备打烊。

    王辩送至楼外,沈家的仆役早已驾车在楼门前等候,沈廉叔半搂半扶著小莲的纤细腰肢,颤巍巍登车。

    走之前不忘提醒一句:「今夜没收食客的酒饭钱罢?算清帐后,送至寒舍便是。」

    「王某省得。大官人慢走!」

    车轮辘辘,驶出不远,沈廉叔忽又掀起轿帘,扬声道:「吴掌柜!务必替我等预留一雅间!」

    喊话声拖著尾韵,随著牛车远去而消散。

    送走沈廉叔四人,吴铭返回楼里,在王辩的引见下同众铛头相见。

    为首一汉子年约四十,身形精干,筋骨结实,面色枣红,双目炯炯,此人正是矾楼的首席铛头周端。

    「久闻周铛头大名!」

    这自然是场面话,吴铭来这边不久,认识的同行屈指可数。

    「一代新人换旧人!周某老矣,也该轮到你们年轻人崭露头角了。

    「哪里的话!周铛头宝刀未老,厨艺精湛,吴某佩服得紧————」

    这话倒不全是客套,今日所尝菜肴,已足见周铛头的手艺。

    泛泛而谈显得虚伪,吴铭又结合各色菜品细细道来,以称赞为主,偶尔提点小建议。

    赞美谁不爱听?何况这番赞美之词来自眼下备受瞩目的同行,含金量极高。

    欣喜归欣喜,但听对方提出建议,周端不禁心头一凛,恍然颔首,对其越发另眼相看。

    这位吴掌柜看著年纪不大,见闻却极其广博,各色食材、烹制技法信手拈来,且见解独到,显有真才实学,并非徒有虚名之辈。

    一旁的周琦却颇有些不快,心想你一个没师承的野厨子,也敢对父亲做的菜指指点点?

    他自幼随父学艺,早晚要承父亲衣钵。

    有道是虎父无犬子,父亲乃东京食林执牛耳者,儿子自然也被行内寄予厚望,周琦心里也早已以年轻一代翘楚自居。

    谁料突然冒出来一个无名氏,看模样比他大不了几岁,声誉之隆俨然压过自己!

    至于对方所言,他心底带著抵触,却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更遑论分辨对或不对了。

    反倒是周端不骄不矜,认真听罢,感慨道:「盛名之下,果无虚士!」

    「晚辈浅见,教诸位见笑了。」

    吴铭谦虚两句,随后发出邀请:「今日幸得王掌柜相邀,既饱口福,亦开眼界。吴某近来做了几样新菜,明日午后,周铛头若是得空,务必来小店一叙。」

    他本打算用烤冷面、蛋烘糕以厨会友,为此特意留了些食材。

    但尝过矾楼的菜品后,他便改了主意。对方以丰盛酒食招待,自己若拿市食小吃回礼,未免过于寒酸了。

    得做几样见功夫的菜才是。

    周端一口应下。他与王辩正是为了见识无名氏的手艺,方才邀他来矾楼以厨会友。

    时辰不早,吴铭不再多言,同铁牛拱手告辞,驾著餐车沿来时路折返,先去何双双府上停放餐车,随后回吴记川饭。

    张关索领了工钱,自回家中不提。

    吴铭推了推店门,已从里面门上。

    见卧房里犹有灯烛光,便扬声唤道:「小谢!可是睡下了?」

    「师父!」

    四下寂寂,店里哒哒哒的脚步声尤为清晰。

    师父未归,谢清欢哪里敢睡?

    当即跑至店堂开门,迎师父入内。

    「师父为何去了这许久?」

    「明日再说,你早些歇息罢。」  

    吴铭掩嘴打个呵欠,确实困了,回家睡觉!

    翌日。

    到店后,先将昨夜的经历告诉三个厨娘,买菜时又给老爸讲了一遍。

    得知周铛头要来,谢清欢大感惊喜,又听师父说,她和双双姐竟也要为其烹制菜肴,脱口惊呼:「啊!我也做?」

    接待同行和接待食客是两码事,何况来的还是成名已久的大前辈!

    「你就做你最拿手的千丝豆腐。小何,你做雪花鸡淖。」

    「好。」

    何双双爽快应下,她从厨多年,请她上门操持宴席者不乏官宦贵胄,自不会因这点小事紧张。

    谢清欢也暗暗松一口气,自从那日以千丝豆腐招待了二哥,此菜便成了她的专属,断无翻车之理。

    「那师父哩?」

    「我做一道新菜——宝塔肉。」

    宝塔肉以五花肉和梅干菜为主料,因成品形似层叠宝塔得名。

    宝塔肉的味型和梅菜扣肉相似,但对刀工的要求极高,须将方形五花肉切成薄而不断的连续肉片,做起来费时费力,现在许多饭店都不再卖这道菜,或者干脆以预制代替现做。

    适才买菜时,吴铭已顺道买回来蒸肉的金字塔形模具。

    这便开工!

    又有新菜可学,三个厨娘立时围拢过来。

    吴铭笑道:「眼下只是预处理,无甚技巧可言。」

    他吩咐锦儿将梅干菜过一遍水,再放入水里浸泡。

    「每隔十分钟便洗一次换一次水,直至洗净表面的沙子。」

    时分秒是仙界的计时单位,类似凡间的时与刻,何双双师徒早已知晓。

    锦儿立刻依言照做。

    吴铭则取出五花肉,割下一块,用喷枪将肉皮烧黑。

    初见此法宝时,三个厨娘无不骇然。

    仙家竟用铁瓶子盛装火焰,分明只有小臂大小,装不下多少柴炭,却能喷火不绝,且是凡间罕见的明亮蓝火。

    幸得师父(吴大哥)垂青,竟将此等仙家法宝赐予凡俗使用。

    用著用著便习以为常了,燎毛是真方便。

    吴铭让小谢将烧黑的猪皮洗净,随后起锅烧水,将洗净的五花肉与八角、桂皮、大葱、生姜等辅料放入锅中大火烧开。倒入少许黄酒去腥,煮透后捞出,入油锅煎炸增加猪皮的韧劲。

    用重物压住放入冰箱冷冻,得把肉冻硬冻实了才好切薄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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