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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章 陕西近乎完美密室杀人案(四)


警方马上将二号和三号分开进行审讯,并且重点放在了三号身上:“你说你跟二号一直在一起了,那么你现在就交代一下,你们两个聊天的时候,到底都聊了什么内容,马上给我仔细回忆,一句话都不能放过!”

三号号特别害怕,很快就说了一大堆内容,结果柯南一拍桌子:“只有这些吗?你难道没说一号的隐私吗?”

三号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嗯,我确实说了,我跟二号说一哥小时候很流氓,还扒砖缝偷看过女厕所。”

柯南眼睛一瞪:“还说什么了?继续!”

三号磕磕巴巴的接着回答道:“我还说他小时候扒过老太太裙子,让人家儿子追了好几条街,打的老惨了!”

柯南微微一笑:“行了,你小子没撒谎,可以回去了!”

其实这些细节都是审问二号得出来的,现在可以确认,两个人确实是一直在一起了,绝对没有分开过,即便是后来三号看到尸体转身就跑了,但也没有逃离过二号的视线范围之内,完全不存在独自一人作案的可能性。

如果把二号和三号排除,那就剩下四号和五号了,首先四号的可能性最小,因为他的体力完全做不到,可是五号不在场的证据更充足,凌晨四点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学校,也确实去了一号的母亲家里,他完全没有作案时间。

案子到这里陷入了僵局,随后便谣言四起,大家都在传说是老周的冤魂回来了,干掉了害死小梅的一号。

这也让专案组的压力越来越大,你们一直都在宣传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但你们为什么破不了案子呢?甚至连一个嫌疑人都找不出来!

柯南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翻阅大量刑侦类书刊,他想找到一些新思路,从中得到启发,结果翻着翻着,突然看到了本书,这让他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不过柯南脑子里闪过的灵感和本书的宗旨一样,那就是换个角度来看问题,以往警察研究的都是怎么去破案,但是这次应该研究一下凶手是怎么去作案的!

一直站在警察的立场上来看问题,是很难破这个局的,如果要是换一个思路,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当晚柯南马上带着一个助手直奔案发现场,他想亲自体验一下,一号在被杀之前是什么感受,这样就能弄明白,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又用这种方式来杀人。

按理说凶手既然能将一号控制住,那直接一刀把人捅死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他选择用这种方式,一定是有他的理由。

时间到了凌晨四点钟,柯南让助手将自己的双手用绳子捆住,用一模一样的方式,把绳子绕过走廊上的管道,将人微微吊起,又将绳头挂在了前方不远处的灭火器架子上。

做好这些之后,助手关掉了手电筒,柯南的眼前顿时漆黑一片,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了。

在这种环境下,柯南开始用心体会死者临终前的感受,结果除了非常害怕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特别的。

这个过程柯南的助理一直在旁边摸黑等待,大约过了五六分钟,他突然疑惑的问了一句:“老大,今天的感觉好像和那天有点不一样呢?”

柯南想了想,好像确实有点不一样,因为那天他们过来勘察现场的时候,走廊里是有一点光亮的,但今天却一直是漆黑一片。

柯南很快就想明白了,因为今天操场上的那个大灯没有打开,于是他赶紧命令助手,过去把操场上的大灯打开。

就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刻,柯南一眼就看到了前边不远处的灭火器架子,而吊着自己那根绳子的另一端,就挂在了灭火器架子上。

关键问题是这个灭火器的架子离自己并不算太远,而且绳头就随意的挂在了上边,感觉自己抬起脚,稍微使点劲就能把绳头踢下来。

柯南看到这一幕之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想用脚去踢那个绳头,这样自己就能获救了,但由于手被吊着,而且只有脚尖着地,所以柯南试了几次,总是差那么一点,就是够不到。

这种情况下,可能只能脚下尽量使劲,让自己像荡秋千一样一点一点的荡起来,随着身体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柯南突然想起了死者后背插入的那把尖刀!

柯南猛的一回头,顿时豁然开朗,因为就在他身后的不远处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灭火器架子,如果在这个架子上放一把尖刀,自己一旦荡起来,那把尖刀就会正正好好扎进自己的后背里。

谜底彻底揭开了,一号并不是被人直接杀死的,而是自己在摆动身体的时候,后背撞上了那把尖刀。

也就是说凶手在凌晨四点钟的时候并不需要亲自来到现场,只要操场上的灯一亮,一号就能看到前边的绳头,那么它就会自己荡起来,荡着荡着就把自己杀掉了。

接下来案情就清晰的,谁打开了操场上的大灯,并且创造了自己不在场的证据,那么他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这个人恰恰就是五号。

柯南马上下命令抓人,随后一边审问一边调查线索,根据小梅闺蜜的反馈,五号刚刚从部队退伍回来,长得年轻帅气,而且小梅曾经跟她透露过。自己很喜欢这个体育老师。

这边的五号听完柯南的破案思路之后,同样当场就震惊了,随后便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交代了整个事件的完整经过。

情况是这样,五号确实跟小梅偷偷的处了对象,但是小梅受到了一号的连续骚扰,却没有告诉五号,而是给周老师写了一张纸条,想寻求周老师的帮助。

但是由于周老师跟一号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两人之前的关系还不错,所以周老师可能是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但是还没等他跟一号说这件事呢,一号就迫不及待的强行将小梅拿下了。

随后小梅选择了自我了断,一号原本以为这回肯定没人知道自己做的丑事了,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周老师已经猜到是他干的了。

但是周老师也没有绝对证据,他手中仅仅有小梅的那张纸条,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不过周老师转念一想,既然不能将一号绳之以法,那干脆就从他身上搞点钱,起码也能让他付出一点代价!

随后周老师就找到一号,拿出了小梅的那张纸条威胁他,一号非常害怕,只能满足了周老师。

可是周老师尝到甜头之后,并没有停手,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一号要钱,最终一号实在是受不了,决定把周老师干掉。

不过周老师此时已经感觉到了一丝危险,为了以防万一,他写了一张纸条:如果有一天我遭遇不测,那就是一号干的!

周老师把这张纸条连同小梅写给自己的那张纸条都夹在了一本书里,并且用档案袋封好,然后把袋子交给了五号,同时留下了一句话:“这东西你先帮我保存,我什么时候有需要,再来跟你要!”

之所以周老师要把东西交给五号,是因为他知道五号跟小梅的关系,他也预料到了,一旦自己遭遇不测,五号必然会看到里面的纸条,如果自己一直平安无事,那么五号就不会私自打开那个档案袋。

正如周老师所料,刚开始的时候,五号确实没有当回事,但是当老周的尸体被发现之后,他就想起了老周放在自己这里的那个档案袋,自然也就发现了那两张纸条。

然而五号同样没有报警,因为他觉得没什么用,这根本就不算证据,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所以他决定亲自为小梅报仇。

五号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每天冥思苦想,终于设计出了这套近乎完美的杀人方案,并连续两天晚上在黑板上写诗,目的就是为了惊动一号。

出了这种事,学校大概率会组织人手进行调查,身为当事人的一号为了自保,肯定会第一时间跳出来,而自己作为体育老师,进去巡逻小组也是理所当然的。

巡逻小组的巡逻顺序。同样是五号有意引导的,五号和一号的顺序是挨着的,所以五号在巡逻完毕之后,就在黑板上写了一行字:想保守小梅的秘密,就去实验楼等我!

随后轮到了一号去巡逻,他一下就看到了黑板上的字,这让他大惊失色,赶紧把字给擦掉了,转身就去了实验楼,可能他以为又是有人要黑他点钱,没想到这次是奔着要他命来的。

接下来就是一号迟迟未回,另外四名巡逻人员分头去找他,五号借着这个机会,戴上一个面罩,直接去了实验楼。

见到一号之后,五号凭借自己超强的身手,迅速将一号制服,并且将他嘴巴塞住,接着把人往三楼走廊里一吊,然后简单打扫一下现场,马上又离开了实验楼。

等四个人再次汇合的时候,五号提出打开操场上的大灯继续找人,并主动要求去一号老妈家里看看,目的就是让一号看清楚当前的处境,主动将去寻死,同时为自己创造不在场的证据。

至于地上那个三角形符号,压根就没有任何意义,就是一号在垂死挣扎的时候随机留下的。

案子真相大白,整个小县城也为之震撼,一起近乎完美的密室杀人案凶手最终被绳之以法,五号随后被执行了枪决。

最后需要说明一下,这起案子由于年代久远,卷宗资料并不算太详细,但整体过程基本还原事实,作者只是稍作加工,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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