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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尊太子令


那侍卫听完之后不忘侧漏一下自己的敬仰之情,“殿下果然心思缜密,属下佩服。”那侍卫见少年眉头轻皱,知道点到即止,再说估计就拍马蹄子上了。

  转而说起其他事,“可惜,我们为了抓住庆安王那个老狐狸的尾巴,撒了四年网,没想到却被一场大火给烧断了线。哎!这以后想要再一举抓住庆安王的把柄可就难了。殿下,不如我们把那个丫头和老道士抓来问问,看看有什么线索。”

  少年气定神闲,运筹帷幄,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的开口,“不急,会有鱼儿上钩的。不过,墨子,墨丑,你二人从没想过,为何庆安王会将如此重要的藏粮之地设在了谷雨镇吗!”

  两个侍卫对视一眼,皆惊讶不已,“殿下的意思是说…可谷雨镇的镇守和县令乃是定远将军的手下和女婿,而定远将军向来只管练兵,不问世事,这……”

  “呵呵,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顺着这条线查吧,或许会有更大的鱼也未可知啊!”

  两人心里激动,之前因为断了线索的懊恼全然不见。

  “是!属下遵太子令!”

  没错,我们这位矜贵的少年就是沧澜国东宫太子殿下———赫连宸。

  赫连宸当初无意间发现了庆安王刘佟有不臣之心,因其做事滴水不漏,未能抓住把柄,只能徐徐图之。后派人对其监视,更是布置了长达四年之久的暗线,就为了一举擒获庆安王,毕竟庆安王乃是开国功臣,朝廷初立,如庆安王之流若不能一击即中,不但会给他反扑的机会,更有可能失了臣心、民心。

  君臣之谊不可罔顾。

  而且庆安王在朝廷内部也是影响深远,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两个月前收到劫信,终于知道庆安王的屯粮之地,而且根据劫信上所写的数量,光这次屯粮数量就够庆安王削爵的了,再加上赫连宸平日里收集的大小事件,可以说只要这次的证据确足,将庆安王抄家灭族完全不是问题。

  此次行动亦为重要,甚至于关系到朝廷和各大藩王以后的相处模式,更有杀鸡儆猴震慑之力。

  故而赫连宸决定亲自出马。

  经过两个月的秘密侦查部署,所有的庆安王屯粮事件的关系人员全数落网。

  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作为最重要的证据,这些屯粮却因为一场大火导致半数被毁,如果将这些被水浸过的米作为呈堂证供,恐怕不仅不会作数,还会被庆安王反咬一口,到时那些藩王趁机群起而攻之,他这太子之位也就做到头了。

  为今之计也只能偃旗息鼓,赫连宸虽然可惜,却也不会像墨子墨丑那般愤恼。毕竟如果没有这场大火,他们也发现不了这个地方。

  且按照现在的屯粮数目,再放任庆安王一至两年,必会起兵造反,到那时就算他部署再周密,恐怕也为时已晚。

  这第一次与庆安王交手,算是平了。

  赫连宸心里想的释然,面上未表露分毫,但当他目光触及到那些开始往外搬的被水浸泡的大米时,不由得又有些愤懑。

  “那两个人也不能轻易的就这么放过了,这些湿米就交给他们,让他们戴罪立功吧!”赫连宸说完转身离开了寒潭。

  墨子和墨丑两人面面相觑,这是又要找后账了?那个老道士和女童这回惨了,现在炎炎夏日,这么多的湿米,恐怕难啊!

  因为之前这些米都在地下放着,温度较低,所以虽然泡发很长时间,倒也没有什么异味,不过吃是不能吃了。

  但此时已经尽数抬上了寒潭,估计放不了两天,就得发霉,发臭。

  尽管两人心里替白玥和老道士担忧,但也只能担忧一下,主子的旨意大于天啊!

  两人几个起跳,踏着黄昏,快速飞奔到了老道士的竹屋去了。

  结果老道士去白玥家吃饭去了,竹屋没人。

  两人又得赶到白玥家。

  刚靠近就看到一大屋子人围着饭桌吃的好不热闹。两人不好直接现身,只能先暂时躲着,嗯…闻着饭味儿藏着。

  白玥今天在门口坐了一下午…思考人生。

  最后晚饭前她的肚子用现实告诉她,她的一下午毫无意义。

  天快擦黑时,白之煜背着竹筐回来了,面上难掩喜悦之情。

  家人还很奇怪,这送个花去了一天不说,怎么看着还挺意犹未尽的。

  白玥还暗戳戳的想,该不会大哥跟哪家姑娘好上了?

  细问之下才知道,今天白之煜送花回来时,在城门附近那看到了一个老头,这老头在城镇的学子聚集地——百文斋门口摆了一个辩题。

  这辩题的题目大概意思是:我沧澜国建国三十余载,百废待兴,商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根据历朝历代的规制,商人却又处于一种位置低下的走势,该不该建议我们的皇帝陛下改变一下政策,将这种针对商人的固有思想和一些不合理制裁给废掉,以此来鼓励商人积极经商!我们怎么才能改变现状等等一系列问题。

  …

  其实说白了就是一句话,要不要提高商人地位。

  白玥作为生活在高科技时代的穿越人士,这种问题她最有发言权了。

  但显然人家老学者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因此她只能怀揣一肚子的商业理论憋屈的听着白之煜讲述今天下午发生的事………

  上午送完花,白之煜就赶紧离开了许舒婷府上,虽说许舒婷想要让他喝杯茶歇歇脚,但白之煜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婉拒之后匆忙离开了。

  白之煜来到杂货铺买了几本书和草纸,就想着出城,然而临近城门附近的一家书店门口时,白之煜发现那里洋洋洒洒挤满了人,大都是一些长衫彬彬的学子。

  出于对知识的向往,白之煜很想参和一下,于是就勉强挤进去了,当然期间遭受的白眼和鄙夷,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站定之后,白之煜就看到一个老者大刀阔斧的坐在一张太师椅上,那老者体态较胖,肚子偏大,身穿棉绸藏青色长衫,发束于头顶,用绸布裹住。长须,长眉。

  而老者前面正有两个学子侃侃而谈的你一句我一句的辩论着,其中一个学子白之煜还认识,就是二伯家的白之铭。

  白之铭的观点是,应该提高商人的地位,大家都是平等的,毕竟自己家就是做生意,提高商人地位,他也能把腰杆挺直了。

  前面说道白之铭已经是一个是十八岁的秀才了,因此在学问上还是很有见地的。

  然而他虽有不错的学问,却是个心高气傲五谷不分的主,平时家里酒楼的生意他是不屑一顾的,因此在一些民生问题上是一问三不知,结果就辩输了。

  老者刚开始还是很欣赏白之铭的,毕竟也算年轻有为嘛,但越听越失望,最后摇摇头不再搭理了。

  接着又有十多个人出来辩题,老者或是手捋须髯点头称赞,或是摇头失望不屑搭理,但总之就是一句话都没说。

  不断的有学子从远处奔来,不断的有学子上前辩题,大家都很兴致勃勃,全然没有因为老者不说话或者态度不屑而离开的。

  白之煜虽然心里有疑惑,但这些说到底跟他也没什么关系,而且这么多人辩题对他来说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学习机会了。

  这时一个浑身精瘦,吊稍眼的学子上前了,他给老者略一施礼,也不等其他学子上来,开嘴就自己先说上了。

  “在下东城学院学子,鄙姓曹。

  曹某人认为,历朝历代的商者之所以地位低下,无外乎三种原因,且有迹可循。

  一:贪婪无度。

  二:厚颜无耻。

  三:不择手段。

  介于以上三点,商人地位低下也无可厚非嘛!

  若是让这种人地位与我们平等,或者高于我们,那真是百姓的灾难。”这个曹某人说到这得意的看了一圈,发现很多和他观点相同的人都点头赞同。于是又颇为自信的接着说道:“就拿曹某人前些日子看到的为例。

  最近流行的水晶花,想必大家都知晓,这水晶花确实是好看,也深得很多妇人小姐的喜爱。

  其实大家不知道的是,最开始这水晶花乃是一女子售卖的,敢问谁家会允许自家女子抛头露面的,若以后这等厚颜无耻的女子出来经商,岂不是扰乱法度,破坏妇德,若其他女子有样学样,我们何以振夫刚。”

  白之煜差点没气死,这个尖嘴猴腮的玩意,你辩题就辩题,拐带旁人是何居心,而且居然敢污蔑我妹妹,看我不怼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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